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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定点医疗机构北京市城建青年沟医院违规行为的处理决定京人社医发【2012】62号
发布时间:2012-3-28 9:41:11 阅读:230次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群众举报,经调查核实,北京市城建青年沟医院存在不查验患者社保卡和将医保不予报销的项目调换成医保可报销项目的违规行为。2010年该院曾因不合理用药、过度医疗服务等问题,被朝阳区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给予通报批评。但该院不吸取教训,一再违反医疗保险规定。经研究,现根据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取消北京市城建青年沟医院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二、由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于2012年4月10日解除与北京市城建青年沟医院签定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

    三、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2012年4月10日前以通告形式告知在北京市城建青年沟医院就医的参保人员,并妥善解决他们的就医问题。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参保人员4月10日以后在北京市城建青年沟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О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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