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京人发〔2004〕96号文件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免于外语考试: (1)取得外语(从事翻译工作人员及外语教师第二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申报中、高级职称评审。 (2)获得博士学位申报高级(含正高级)职称评审;获得硕士学位申报中级职称评审。 (3)留学回国人员首次参加职称评审。 (4)申报副高级职称评审时已取得职称外语合格证书(含1977年底前参加工作人员外语成绩达到45分)的人员申报正高级职称评审。 (5)参加《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通过中(Ⅰ)级者申报中级职称评审,通过高(A)级者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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