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企业受托客户您好:
根据有关规定,2012年度外地户口职工均要纳入到北京市生育保险费参保范围,届时将自动从企业账户内扣除,因目前尚没有明确自何月开始执行,所以建议各企业自2012年1月25日前保障您的银行扣缴账户余额充足,生育保险扣费标准为职工参保基数的0.8%(此基数与职工的医疗保险参保基数一致),生育保险费用职工本人不承担。如因企业账户不足所造成的欠费,我公司不承担相应责任且不负责还欠业务。
特此通知
2011年12月21日